2012年底移民法热点问题解答

潘雅然移民法专业法律师提供, 2012年12月3日

问: 我入境的目的是参加在美企业培训。但边境官员在我I-94卡上授予的签证类别为B2, 而不是B1。 我需要对边境官的错误进行修改吗?如何改正这个错误呢?
答: 首先, 如果入境的目的是参加由相关美国公司提供的企业培训, 而不是个人的观光旅行, 你应该立即 向边境官指出I-94卡上的签证类别错误。 如果你的证据齐全, 边境官会立刻改正你I-94卡上的入境记录。 如果你当时没发现这个错误, 一旦发现后, 你应当去国土安全局下属的边境保护部门要求改正。 只要证据齐全, 错误会很快被订正的。

问: 何为B1替代H-1B的申请? 有何具体要求吗?
答:B1替代H-1B是指B1签证身份持有人进入美国后, 在边境官授予的在美合法居留期间履行和H-1B持有人相同的工作。 其具体要求是:

  •    申请人要有至少本科或以上的学历
  •    其学历与其在美的工作相关联
  •    国外公司支付B1持有人在美工作期间的工资
  •    在美居留的期间最好不超过半年



问:听说移民局对OPT申请有新的规定, 能简单总结一下吗?
答: 移民局于2012年7月份对OPT申请的截止期采取了更加严格的政策。 简要概括如下:

  • 学业完成之后OPT的申请: F-1身份的持有人可在其学习计划终止前的90天, 或终止之后的60天内向移民局递交I-765的申请。
  • F-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在指定的学校官员(DSO)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之日起30日内向移民局递交I-765的申请。
  • 递交I-765申请之时, F-1身份的持有人必须向移民局同时递交在30天之内由指定的学校官员签署的新的I-20表格。 否则, OPT的申请将会被否决。
  • 如果F-1身份的持有人在DSO将OPT申请的建议输入到SEVIS系统后的30天内不能及时递交I-765的申请, 一定要及时通知DSO, 这样DSO可以及时取消在SEVIS系统中的对F-1身份持有人的OPT建议, 并重新输入一个新的OPT的推荐。

移民法热点问题解答 (续)
2012年12月11日

问: 我目前持有H-1B身份, 我不想回中国签H-1B签证, 能告诉我在哪儿申请我第一次H-1B签证的成功几率大?
答: 首先, 你 不可能在墨西哥签到H-1B签证。 至于加拿大领馆,如果你或者在美国通过读书拿到学位, 或者在美国有工作经验, 只要材料齐全, 拿到签证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此外,如果你有巴哈马的入境签证, 你也可以顺利的在巴哈马拿到H-1B签证。

问: 什么样的身份在美国可以不通过F-1身份的转换而直接读书?
答: F-2及B1/B2 身份必须在拿到移民局身份转换的批准书后方可在美国大学注册学习。其它身份, 如H4, L, H-1B等身份可以直接在美大学注册学习。当然,很多持有其它身份的外国人申请F-1身份的转换, 是为了享受F-1学生在雇佣方面法律赋予的特权。

问: 我持有的第一个H-1B是由A公司申请的, 工作了一年之后, 我转到了B公司,工作了半年之后, 我想重新回到A公司。 A公司还需要为我重新申请H-1B吗?
答: 按照美国移民局的在该点问题上的澄清, 如果A公司在你离开后没有向移民局撤消你的H-1B申请, 而且该H-1B还在有效期之内, A公司就不必重新作H-1B的申请, 你可以直接为A公司工作。

问: 我持有STEM 学位, 我的OPT结束之日为明年的4月15日, 如果雇主不打算明年4月1日为我申请H-1B, 我应该何时申请17个月的STEM延期?
答: 首先,STEM的延期申请可以在你目前OPT截止之前的120天内递交。 由于目前EAD的批准时间是1-3个月不等, 所以,最好在距离目前OPT截止日之前的90-120天内递交。 但移民局收到STEM延期的申请最迟不能晚于你OPT的截止时间。

问: 为了成功拿到STEM的延期, 移民局对工作时间及雇主有特别要求吗?
答: 有的。 首先, 工作必须每周至少20个小时以上。 其次,雇主必须是E-Verify的雇主, 其提供的工作和你STEM学位有直接联系。 至于工作的性质,可以是有偿工作,也可以是无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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