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移民局官网更新了一组有关EB-5投资移民的问答,USLawChina摘录和读者关系比较密切的部份,加深读者对于EB-5的了解:
问:EB-5投资人申请条件式绿卡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在获得条件式绿卡之前是否能够工作?移民局是否会将临时绿卡I-551章(I-551 Stamp)的日期限制截止为见庭日(Master Calendar Hearing)或者递解出境聆讯(Merits Hearing)的开庭日期?
答:I-526表格申请获得批准时,投资人可以选递交I-485申请或者DS-230申请。I-485申请为调整身份申请,这一申请在移民局递交,申请通过则拿有条件式绿卡,DS-230则是向国务院提起EB-5类移民签证的申请,在海外领事馆获得移民签证进入美国。EB-5投资人(包括其配偶和小孩)在I-485申请批准后或者拿着EB-5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自动成为有条件式永久居民。条件式绿卡的有效期为两年,正确提交了I-829去除条件式申请的话,条件式居民身份可以延期一年,在护照上加盖I-551章(I-551 Stamp)。延期一般都是一年,投资人只要保有条件式永久居民身份,期间都可以在美工作。不过,如果投资人正处于任何法庭案件审理程序中,移民局则会将I-551章的有效日期改为法庭开庭审理日期。所以爲了保证移民身份仍然有效,投资人必须多次到移民局去报到直到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假如需要长期不在美国,投资人则要在自己合法身份有效期内计划国外旅行。
问:请确认申请人什麽时候必须向移民局递交I-829去除条件式申请?
答:投资人在条件式绿卡满两年的前90天内,提交I-829申请.
问:移民局一般会怎样使用I-924A表格(投资移民区域中心申请及补充表格)上面的信息?什么时候才会公布这些信息的总结?
答:应移民局外部利益相关者包括国会议员、其它联邦机构、州机构及主流媒体信道的需求,移民局准备近期公布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 RC)资料总结报告。移民局计划公布批准的区域中心每年提供的数据,包括区域中心资本投资情况例如:
1. 哪些地理区域和产业接受了资本投资;
2. 注入区域中心下的资本投资的份额;以及
3. 由于这些资本投资创造的及维持的就业名额;
每一财政年,这一数据将和移民局的系统总结报告公布在移民局的官网上。
注:I-924A表格为I-924表格的补充表格,用来证明区域中心有完成移民局委任的责任并且有资格继续办下去,每财政年都要上交这份表格,而且上交日期是在12月的29日当天或之后的9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