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的五月二十八日表决被推倒六月十一日。昨晚土地发展委员会讨论到11点,基本批准开发商的申请,只对具体细节上有所要求。最不合理的计划被批准:八辆车的停车场连排,每辆车都可以倒退到马路上。表决以 4:1 通过。
委员凯文(Kevin)第一个发言,他是不同意特批的,而且态度鲜明,一个是安全问题,一个是牌楼和社区环境不协调。我还以为凯文开了一个好头,其他委员也会跟上,谁知满不是这么回事。
委员伯纳德(Bernard)说失去河景是个问题,但是就算这回不批准,以后房主还会申请,反正他有那么大地盘。言外之意是加盖房子是早晚的事。
助理委员(五个正式委员,一个助理委员)哥里格(Greg)说他根本不相信这个停车场计划可以满足街边风景的要求。我以为他是反对特批的,谁知他的意思是既然如此不能保持风景,就不要强求了。
主席迈克斯(Max)从来不表达自己的观点,他好像成了书记员,按顺序主持议题,做记录。迈克斯只在询问镇上警察局和消防队的意见时,嘀咕一句“他们都不说不,我们还能怎么样”?不经意透露了他的态度。
委员哥里高里(Gregery)说他不满意停车场的计划,他认为四个车位才好。我也以为他会投反对票,可是他却投赞同票。
委员杰生(Jason)上次公众听证没来,这次来了,但是他必须填一份表格签字,否则没有投票权,说是州里的新规定。
于是会议9点中间歇,给杰生填表的机会。
房管局审计官瑞克(Rick)坐在侧席,虽然没有投票权,但他的权力比谁都大,谁家盖房审批检测,都他一人说了算,真正的地头蛇。他坐那随时解答委员们的提问。看得出来,他的解释完全偏向开发商。
间歇时,朱娣(Judy)就对我说委员们根本没有意愿说不。我也明白,犯不着嘛,谁会为不相干的人而得罪镇上呢。镇上希望有人投资开发,增加税收总是好事,至于牺牲到某些邻居的利益又怎样,任何发展也不是一碗水端平。
到10点时我都撑不住了,一个劲打瞌睡,我发现那个委员伯纳德(Bernard)也在打瞌睡。其他人强打精神,最后4:1通过特批(助理委员哥里格(Greg)没有投票权,但是可以参与讨论,表达意见)。
散会后,我问主席迈克斯(Max)决议从什么时候算起?有没有一份正式的文件决议?迈克斯(Max)说当然他要写一份正式文件,而且几个委员要签字。瑞克(Rick)知道我们在考虑上诉程序,瑞克说正式文件没出来,你上诉什么?等文件出来了,你再向镇里上诉,你也可以直接去法院,但是法院肯定要你回到镇上走完上诉程序。
我的感觉是不论瑞克,还是委员们,特批,打官司,丢失河景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委员们是小字辈,中庸为本,不得罪人,为以后发展铺路。
朱娣(Judy)对我说我们一定要上诉,上诉了,对方或许会改变想法,我完全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