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Home / 家页 › Forums › 留学、教育、选举 › 关于中国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防控措施的严肃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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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17, 2012 at 2:04 am #20072AnonymousInactive
校园安全问题由来已久。2010年,全国各地更是连续出现多起严重的校园暴力犯罪,例如:2010年3月23日,福建南平实验小学门口发生重大凶杀案,犯罪人持刀连续捅刺13名小学生,致8人死亡5人重伤。4月12日,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包括多名小学生。4月28日,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一男子混入教学楼,持刀砍伤15名学生及1名教师。4月29日,江苏泰兴中心幼儿园发生重大行凶事件,一男子冲人幼儿园内持刀砍伤29名幼童、两名老师和1名保安,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4月30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一村民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5月12日,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幼儿园发生凶杀案。犯罪嫌疑人持菜刀闯入幼儿园砍杀,致使7名儿童和两名教师死亡,另有两名儿童伤势严重。
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一系列校园血案频频发生,让人触目惊心,学校幼儿园安全问题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福建南平凶杀案发生后第六天,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第15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说:“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这是我们应当必须共同遵循的教育准则。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绝对是一所不合格的学校,一个不具备安全意识的老师,绝对是一个不称职的老师。”5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在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社会安全最重要的是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揪心的是孩子安全”,并要求党政一把手“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有媒体解读认为,这是将“校园安全升至国家高度”①。
笔者认为,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确保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的安全、防止少年儿童遭受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是整个社会应当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从分析影响校园治安安全的主要问题人手,提出在当前应当重点采取的校园治安防控措施,希望为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微薄之力。 一、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面临的主要威胁 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当前影响中小学及幼儿园治安安全的主要问题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在校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
当前,中小学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不容忽视。2008年底到2009年初,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学研究”课题组在北京、湖北、贵州三地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有23%是中小学在校学生。在中小学在校学生实施的违法犯罪中,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校园内及周边地区,对校园安全造成一定危害。以校园暴力为例,根据2001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小学生人身伤害的处理与防范”课题组的调查,在5958名被调查学生中,有2411人曾在学校经历过“受人威胁与打骂”,占41.2%,该类事件是在校学生所经历恐惧事件的首要问题。
从犯罪类型来看,当前的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集中于盗窃、抢劫和斗殴伤害等几类案件。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调查,1998~2003年中学生的违法行为中,殴打他人的占42.6%,偷窃的占23.8%;在中学生的犯罪行为中,盗窃的占37.8%,抢劫的占34.1%,伤害的占17.1%。在很多中小学,一些学生经常拉帮结伙勒索、抢劫低年级学弟、学妹或其他同学。此外,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案件也屡屡见诸报端。2008年10月25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中发生一起血案,四名高中生发生殴斗,造成两名高二学生死亡。⑥
从犯罪形式来看,当前的中小学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以结伙作案为主。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的统计,1998—2003年的中学生犯罪中涉及结伙作案的人员占总数的81.3%。据调查,潮汕地区在校青少年学生团伙达30个,其中某市在2000~2001年期间就达15个,他们以帮派体系活动在学校中,如“大刀帮”、“青龙帮”、“东堂主”、“西堂主”、“蜘蛛会”等帮会组织。这些团伙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大多有自己的帮名和帮规,实施犯罪时有计划、分工协作,加入团伙的学生受团伙保护,违规将受到处理;每人每月交纳5~10元不等的入伙费,团伙成员接受头目领导,成员必须完成头目交代的任务。随着青少年学生团伙的集结,出现的是一起起敲诈、勒索、殴斗、抢劫、绑架、伤害等违法犯罪案件。⑧
(二)校外人员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
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尚未成年,面对侵害时自我防护能力较差,容易成为校外不法分子觊觎的对象。除本文开头列举的数起行为人为报复社会造成的校园血案之外,学生群体也是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勒索、抢劫的目标。在沈阳市铁西区,曾经有一个专门在中小学附近作案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据带头少年交代,每次抢劫前,他都会利用自己或者是手下在学校的关系,到学校进行“卧底”。专门选择家庭条件好、学习成绩好、手里零用钱多的学生“下手”,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保证抢劫成功,而且由于学习好的学生一般都怕事,所以抢劫后还保证安全。
此外,从威胁校园安全的角度来看,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些主要由成年人组成的帮派团伙或有组织犯罪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可能将发展势力的黑手伸向中小学在校学生,拉拢他们加入犯罪组织。目前,在我国大陆地区一些成年团伙开始有针对性地吸收中小学在校学生加入其中,已经出现了专门招揽、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黑社会组织。以广州“黑龙会”涉黑案件为例,该组织的发展入会对象竟然选择了在校学生,以未成年人为目标。据调查,“黑龙会”曾经专门派骨干到中小学校去发展学生入帮,并成功发展了60余名学生加入,这些学生都是1990年后出生,最小的仅13岁。
二、当前中小学幼儿园治安防控的重点措施
当前,面对严峻的校园治安形势,社会必须迅速行动起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防控。然而,预防违法犯罪、保障校园安全是一项涉及面广、实践性强的系统工程,不分轻重缓急试图面面俱到地实施防控措施缺乏实际的可行性。从现实情况出发,我们应当根据威胁校园治安安全的主要问题,考虑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这一时空环境以及保护对象的特点,提出在当前有条件开展并且见效最快、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校园安全水平的具体措施。
犯罪学家科恩和费尔森在《社会变化和犯罪率趋势——以日常活动为视角》一文中提出,犯罪是一个事件,这个事件的发生至少需要三个元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集合才可能产生。第一个元素是有犯罪动机的人:第二个元素是适当的被害目标;第三个元素是缺乏有能力的监护人。犯罪性、犯罪目标和监控力可在时空上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直接造成犯罪被害机会的增大。据此,预防犯罪应当从犯罪性、犯罪目标和监控力三个方面着手。具体到中小学幼儿园的治安防控来说,笔者认为应当以提高校园的监控力度为重点。理由在于:一方面,阻止或打消犯罪人的犯罪动机在实践中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应当说,在构成犯罪事件的三个要素中,消除行为人的犯罪性无疑对于预防违法犯罪而言具有根本意义,但这也是最难做到的。因为,犯罪动机的产生不仅受到贫富差距、社会不公等社会发展过程中激化的矛盾影响,也与行为人自身的某些人格特质有关,防止社会中的某些个体产生犯罪动机只能依赖长期的教育和引导,通常无法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难怪有学者感叹:在犯罪形成事实之前,直接控制犯罪者的动机往往是不现实的。既然对囚犯都难以采取“治愈”的方法,又何谈减少社会上自由人的犯罪动机呢,另一方面,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园的儿童本身缺乏抵抗侵害的能力,面对违法犯罪往往表现得无所适从,很难要求他们采取反击或其他措施来避免侵害?据江苏泰兴幼儿园血案的目击者说:“当凶手疯狂行凶时,孩子们却都坐在座位上没有动,虽然都受了伤,脸上鲜血直流,竟也没人哭,只是傻瞪着眼睛看着噩梦般的一切。孩子们太小了,都吓坏了,叫他们跑,他们也没反应。”可见,寄希望于从少年儿童这一被害人角度来预防校园中的违法犯罪实在勉为其难。
由此看来,对于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治安防控来说,针对构成犯罪事件中的具备犯罪动机者和被害目标我们都难有太大作为。所以,必须将防控的重心放到增强校园的监控力度之上。具体来说,应当积极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筑有效的防卫环境
构筑防卫环境,是指以预防违法犯罪为目的,以堵塞犯罪的可能性或者创造不能实施犯罪的环境为宗旨,来指导校园的空间环境设计和管理。具体包括两点:
一是科学规划校园的建筑和空间。在建筑设计上,学校建筑的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到犯罪预防的需要,校园建筑的整体布局和校舍内部的微观设计都要体现犯罪防控的宗旨,尽量减少视觉死角,形成透明和开放的空间环境。例如,不同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与围墙之间要保留足够距离,应当封闭顶楼平台,校内绿化应以低矮树木和草坪为主,等等。这样,可以使校园内的勒索、欺凌和其他越轨行为充分暴露,使一些不良团伙的聚集难以隐蔽进行,便于管理者的监督和其他学生发现后及时报告。
二是积极利用电子监控系统。电子监控系统通常包括闭路监视系统和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子监控已经走进我国的校园并逐渐普及,成为维护校园安全不可或缺的安全助手。电子监控系统能有效地弥补人力监控的不足和疏漏,为校园编织出一张巨大的安全网,在一定空间内形成有效的监控力。此外,安装有电子监控设备的空间应设置显著的标识,以警示妄图不轨者在该区域其行为时刻处于监控之下,使电子设备的客观监控效力转化为对犯罪人主观意图的震慑。
(二)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
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否科学、严格、健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校园治安防控的水平。为了预防校园违法犯罪,应当严格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是入口控制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校园门口的人员进出,应当要求在校人员进出校园出示证件,任何来访人员和车辆不经身份确认和登记不能随意进入校园。在近期发生的校园血案中,有些就是校外人员钻了门卫控制不严的漏洞,混入校园内行凶作案。因此,必须把好学校入口这一关,这样才能避免校外不良人员进入校园对师生实施侵害。
二是身份识别制度。校园人口控制并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如果说校外的成年人还能够被工作人员辨认出来,那么一些与在校学生年龄相仿的社会闲散少年则很容易蒙混过关。因此,应当在校内建立身份识别制度,规定学生一律穿校服上学,教职工也应统一着装。这样,即便校外人员侥幸混入也可以被迅速识别出来,因而能够提前对其采取防范措施,使校内人员免遭各种侵害。
三是确保公共资源的有序使用。从实际来看,中小学生在校园中的伤害案件大多都是因日常琐事而引发的,像打水、借书、停放自行车中的加塞插队、互相碰撞都可能引发摩擦进而导致相互之间的人身攻击。因此,应当对校内公共资源的使用进行明确规定,并由专人进行管理。只要在这些细节问题上明确规范或进行专门监督,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犯罪预防效果。
(三)成立专门的保安队伍
目前,我国校园保安队伍的建设亟待加强,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对该市思明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和保安情况所做的调查显示,这些中学配备的29名保安员仅有7人持有保安证,平均年龄40岁;小学配备的51人中仅1人持有保安证,平均年龄48.5岁。而厦门已经算是国内校园安全工作较好的地方,全国状况由此可见一斑。就在近期多起校园血案震惊全国之后,各地校园安保等级随之提高,诸多防控措施施行之际,《南方周末》记者在8座城市随机选取了12所小学和幼儿园,亲身体验学校安保。其中,3所学校在早上学生入校时间被记者混入。可见,学校保安工作的漏洞依然存在,仍有待加强。
学校保安肩负着维护校园安全的重任,其本职工作就是维持学校秩序,预防校园违法犯罪。中小学幼儿园都应当成立专门的保安队伍,为保安配备充足的人手和必要的通讯设备、防护装备,将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工作方式制度化,由学校保卫部门统一指挥、合理调度,使校园保安巡查覆盖学校的各个角落,同时要兼顾周边环境的保卫。对于针对学生的盗窃、抢劫等财产犯罪来说,电子监控系统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但对于学生之间以及校外人员对师生实施的伤害行为而言,这种情况下以记录现场为事后处理提供依据为主要功能的各种电子监控往往起不到太大作用。因为,学生之间的伤害案件多因争强好胜、赌气报复而一时冲动引发,在这种激烈的情绪支配下他们的人身攻击行为很容易失去理性控制,即便意识到电子监控也会全然不顾。此外,像近期发生的数起校园血案,校外人员大都出于报复社会的动机,更不会在意监控设备的存在。因此,预防校园内的伤害案件应当以人力监控为主,这其中学校保安应当发挥主要作用。
此外,校园保安的积极工作还能够有效降低各类伤害案件的危害后果。因为,对于发生在校园内的伤害案件而言,校园保安的监督具有时空方面的便利条件。一般来说,校园警卫人员之反应时间较学校社区外围警力要短,一般的区或县市警察,因受人力不足或距离刑案现场较远的限制,反应时间大打折扣。美国的一项研究指出,全美仅有44%的被害事件是在十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另有11%是在一小时之后才到达现场。由于伤害犯罪的危害结果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会出现,如果等待警方力量的干预显然为时已晚,因此应当特别强调学校保安在制止和处置伤害案件中的作用。
(四)强化警方的防控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公安机关的力量并未进入中小学幼儿园之内,甚至校园周边也不是治安巡逻的重点地段,通常只有当校园发生违法犯罪接到报警之后警方才会到场。可见,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主要任务的公安机关在校园安全问题上一直存在缺位现象。当前,公安机关应当从三个方面做好校园治安防控工作:
第一,增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公安机关的治安巡逻应当向中小学幼儿园所在区域靠拢和倾斜,加强对学校周围网吧、游戏厅、冷饮店、漫画屋等中小学学生经常聚集场所的巡查监控,增加警察和警车出现的频率,对意图违法犯罪者形成震慑,制止针对学生或学生之间的口角、打架等纠纷,避免轻微矛盾演变为人身伤害等严重犯罪。此外,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校园附近(最好是校园门口)设立专门的警务室,派专门警力值守,这不仅能有效保护进出校园学生的安全,也可以在接到违法犯罪报警时快速反应,及时赶赴案发现场。
第二,加强对校园安保工作的指导,警校联动预防帮派入侵校园。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校园保安进行培训,介绍防护装备使用、嫌疑人员识别等治安防控的知识和经验。警方应当联合学校开展校内帮派分子清查,特别要注意彻查校内外人员勾结进行违法犯罪的案件,密切关注社会上的不良团伙在学校周边的活动,切断帮派团伙与校内学生的联系。在澳门,鉴于黑社会渗入学校及校内犯罪活动日增,政府开始重视学校的保安工作。自1994年起,每年都有一次由保安协调办公室及教育暨青年司举办的学校保安会议,目的在于加强学校与警方之间的联系,共同预防及打击黑社会渗入学校及校内犯罪等问题。
第三,从长远来看,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校园警察。尽管校园保安能够发现、询问某些可疑人员,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力,因此无法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在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及早采取干预措施时缺乏必要手段。因此,有必要在校园内引入正式警方力量。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各州就相继立法,建立校警制度。校园警察机构的建立,由校长和校董事会依法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成立。美国的校园警察实行的是警察局长负责的管理体制。局长由校长任命并对校长负责,警务人员招募、聘任由局长决定,经费开支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分别由政府和学校负担。校园警察拥有执法权,对有可疑活动的人,可以盘问其姓名、住址、职业、目的地等相关情况,如果对其回答不满意,可以拘捕以做进一步调查,也可以直接侦查、调查与学校有关的案件,还可以请当地警察局共同处理暴力犯罪案件。当前美国校警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校园防盗,二是校园安全防护,三是反恐怖活动。我们注意到,近期重庆市已经开始建立校园警察的建设工作。国笔者认为,全国其他经济社会条件允许的地区也可以考虑借鉴。
三、结语
可喜地是,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目前全国各地都已经行动起来,加强学校安保力量,提高校园安全防范级别,出台了强化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保安、安装监控设备、增强警力巡逻等一系列举措。以公安部门为例,2010年5月3日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公安部就派出18个督导组分赴各地,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抓好学校幼儿园各项安保工作措施的落实。按照“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的要求,各地组织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强了对学校、幼儿园周边上学、放学时段的巡逻防控。上海市公安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门口设置巡逻人员必到点并放置签到簿,落实派出所民警、交警开展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驻点守护;山东省泰安市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增设181个报警点、治安岗亭或校园警务室:湖北省武汉市严格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巡警、特警、武警等巡逻力量向学校、幼儿园倾斜。
在笔者看来,上述举措无疑对于保障校园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不过,目前以政府为主导的校园治安防控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能只是为了应付一系列校园血案产生的社会舆论压力搞“运动式”的应景之举,而必须常抓不懈,始终将校园安全作为社会治安防控的重要环节,列入各级、各地政府的主抓工作范围;二是要全面覆盖不同性质、不同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不能只对公办学校或城市的学校强化防控措施,而忽视各种私立、农村学校的治安保卫。在校园安全问题上,不能讲“公私之分”,更不能搞“城乡二元”,在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上应当一视同仁。
我们坚信,只要上述防控措施能够长期并广泛地运用到校园治安防控领域,就一定能够有效预防中小学幼儿园违法犯罪的发生,将我国的校园安全水平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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