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月知音:海外妇女地位之比较思考

【编者注:波士顿双语网非常荣幸邀请到中国青年作家苍沉月为专栏作家。曾经在加拿大读中学,在复旦大学读本科,在哈佛大学读研究生,苍沉月小姐现定居上海。她将通过专栏文章定期同波士顿双语网的读者们分享她的成长经历,以及对中西文化、哲学的思考。2015年2月,苍沉月的长篇魔幻传奇小说《日月双重梦》由中国财富出版社出版。】

作者:苍沉月

或许在国内的人们还不太会发觉,华人妇女们还是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地位高,到了别的地区例如香港、台湾,或者别国的华裔女子,待遇就有差别了,相对地位亦不如在本乡。或许一直在那些地方的女人们也不会感到不妥吧,但是一比较就让大陆女子们有所不习惯了,这也算是一种文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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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贯夫姓。就拿加拿大华人移民圈子来说,在那边的港台移民来的女士们自我介绍的时候或者被别人问起的时候,“姓什么”都说丈夫的姓,她们如此习以为常且约定成俗了,以至于有好些大陆移民过来无此习惯的女子们说到自己本姓的时候,还会被误以为这是她夫家的姓氏,把某女士、某小姐叫成为“某太太”。为此,我的妈妈还被一些“老移民”们批评劝告过好几次,他们告诉她:别人问你姓什么的时候别说自己姓宋,要说自己姓夏啊,否则人家以为你先生姓宋,这称呼弄错了很尴尬的,甚至有人因为叫错了对方先生的姓氏觉得丢脸而断绝来往了!

听到这种情况,我感到有点生气,当时我还未成年,当然距离需要找丈夫或者是否“贯夫姓”的年龄还相差较远,就不由得客观冷静地思索——当然还撇开了我自己姓夏、自己家族问题情况——我认为,凭什么我妈妈就不能用她自己的姓氏呢,凭什么女人结婚之后就要用丈夫的姓呢?

话说起来,西方女性也采用贯夫姓的制度,但是却跟港台华裔那种女性贯夫姓的感觉大不相同。我观察和思考之后发现,这很大程度上由于西方人习惯称呼别人直接叫名字了,特别是有一定熟络感或者希望故作熟络套近乎的时候——比如看见那些个女人们直接叫她Mary, Anne, Cathy之类的,而不再论及她是否为某太太。西洋人姓氏本来就放在名字之后,还会有middle name之类的中间名字,使得西洋人的名字音节可能本来就很长了,那么一个女人结婚之后从全名Mary Anne Smith变作Mary Anne Smith Johnsons或者简名Mary Smith变作Mary Johnsons熟人称呼还是“Mary”,看起来真没多大变化,也一点不感觉突兀。但是反观,中国人的习惯是,称呼别人是连名带姓叫的;省却姓氏的做法,很多情况下即便在很熟的朋友同学中也不太多,更像是男女朋友间的称呼了。

如此,一个港台女子从结婚前的“黄丽淑” 变成结婚后的“张黄丽淑”,或者直接“张丽淑”,熟人相见也就叫她“张太太”,显得比一个西洋女人贯夫姓(其实是加在最后面的一条小尾巴)要显得改动严重多了。
在我的支持和建议下,我的母亲成为了当时在加拿大华人圈子里坚持使用本姓的华人已婚妇女中的少数,我妈妈自己也说听别人叫她一口一个“夏太太”感觉别扭,还是叫“小宋”习惯。

要知道,这个情况在当年当地(温哥华甚至全加拿大地区)的华人圈里边,算是颇为标新立异的,因为当时的中国大陆过去的移民人口及比例远低于来自港台东南亚地区的华裔,而且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世代,似乎都是墨守成规的、随大流的人群居多。

而后来几年来加拿大的中国大陆移民增多了,且在我那边温哥华当地华人圈子里看见有像我母亲这样沿用本姓的已婚女性,就也跟着保留本姓,叫别人别称呼她们为“某(丈夫姓氏)太太”,此类情况也大大增加了。这也是一种跟风随大流的体现,或许鲜少有像我这样就此问题深思的“闲人”吧。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就因为我的这种观点和主张,你们就认为我有“大女子主义”,以为我是个女权主义者,那可真有些误解我了。我讲究的只是人与人的平等和公平问题,我并不认为女人应该得到过分的偏向和男生的礼让。例如在校园中进行辩论的时候,或者竞争课题的时候,在职场上更是,在我看来,男人对女人一点不用手下留情,也并非欠缺了绅士风度。

至于那些认为女人要抓住男人的心就必须装傻装可爱、显得弱小的观点,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话,貌似也是从港台那边流行起来的,不过当然,在这近年来的中国大陆“卖萌”之风横行的土壤上给发扬光大了。比如说,在我回国之后大学都读完了以后遇到一个三十多岁结婚几年的女士,对几个没结婚的包括我在内的年轻女孩子们讲,说她看见一个台湾太太好会哄着老公,在老公面前故意装着什么都不会,要买东西装修什么的故意做出完全不懂也拿不定主意的样子,老公一离开,她却立刻跟在场者谈生意变了一副精明的模样,精明地提出各种算法和要求,老公再一回来,她又变成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以此来使得那男人很有面子还很爱她。我听了简直觉得可笑,但是我当面没有作任何评论,因为可以理解,有些夫妻就喜欢这种相处模式,人家愿意装疯卖傻那是人家的选择,只是这显然不是正常而健康的、诚实诚信的应当推崇的作为。
有几句话说得好:男人若是喜欢她,她可以是任何样子的女人,男人若是不喜欢她,她必须是全能的女人;这句话是我听说而非原创的,而反过来,我却有自己的思考:女人要找一个爱你因为你是你的男人,而非一个爱你因为你是他妻子的男人。

只因为是他们的老婆就照顾,或许除了由于义务也由于某些地区尚且存在的大男子主义情结导致的,这类男人和这种关系有些女人可以接受,但我相信在祖国大陆新世纪绝大多数有智慧的有思想的独立女性都是无法接受的。然而事实上根据我们大家的经验与观察体验都会知道,这个时代就被称作物欲横流的时代,各种物质拜金女比比皆是,当她们是女朋友(很多根本不管第几任,甚至是否有其他“夫人”同时在任)拿着名牌服饰包包来哄她们,即可让她们觉得这个男人爱她,还乐在其中。这种现象,无疑是扭曲的,却已然并不少见了。

就算在中国大陆地区也有各个城市地域不同的风气。我个人感觉在我的家乡上海,也许是由于各类信息渠道广了,人们也见多识广眼界扩大了,此类物质拜金女的现象就也少了。在上海这个地方男女朋友约会出行,经常采取AA制付费的方式,或者轮流请客做东,年轻的女孩子都经常表示出落落大方的样子来招待男友甚至他们的兄弟朋友们。然而我跟其他地方的朋友们尤其是男性朋友们探讨了解下来却发觉,中国大陆的非一线城市地区好些男士们感觉非常累,找女朋友就成了花钱高消费的代名词,跟女友相处的过程中几乎全是男士来消费买单。这些其实就是变体的“大男子主义”遗存与“物质拜金女”现象的病态集合了。

好些没有出国过的男生们还误以为在西方强调男人们的绅士风度,也鼓励男士给女士买单、“包养”女友的各项消费,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就说我观察下来的北美大多数情况跟我在上海观察的此类情况就是相似的,北美的现代女性们也相当独立。即便冠夫姓的太太们在北美各大消费地点也经常独自掏出钱包,与丈夫分别结账,这种现象或许与其说是北美女性的地位不如在华女子地位高,不如说是北美女性们获得了一种别样的地位与自尊。

近年来海外文化传播到中国大陆的频率大幅度增高加快,各种美剧英剧海外影视等流行元素充斥到了中国本土,好些年轻人却无法分辨真伪是非,统统吸收称之为“借鉴”与赶时髦。非要借鉴其他地方的文化,不分糟糠与精华一概粗略模仿吸收,弄个东施效颦,就是极为不明智的了。

其实,出于历史改革与进程,如今的中国大陆地区的文化在妇女地位这方面,确实算是先进的,千万不要反而学别人学落后了呢!女人们在海外生活确实比在本土本乡要更为艰难一些,不过却也不能因此就舍弃生活追求,然而在北美很多情况下的华人女性们仅仅就在温饱与养家糊口边线,无法做到在本国本乡那么自在追求自己的生活,更会由于文化边缘夹层扭曲而迷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