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双语网特约评论员华人手牵手】今天,加州参议院共和党领袖夏乐柏办公室发布声明,宣布夏乐柏参议员已经于本周提出SJR 23(Senate Joint Resolution 23),要求加州议会对历史上针对华人的歧视性的法律对加州华人居民道歉。
上图:参议员夏乐伯和夫人何美湄在一个反SCA-5活动(资料图片)。
夏乐伯的夫人何美湄(Mei Mei Huff)是南加州华人社区的活跃人士,她于今天下午将这个消息同大家分享了这个消息。她说美国国会为“排华法案”表示了“遗憾”(regret),但“遗憾”不等于道歉。为此,夏乐柏准备从加州入手,先让州政府为“排华法案”道歉,之后再给国会施压,促成美国政府的道歉。
在声明中,夏乐伯参议员表示:“加州和美国国会都没有就这些剥夺华人民权的歧视性的法律做出过道歉。这个道歉是早就应该做出的。”
加州和国会都对排华法案等针对华人的歧视性法律表示过遗憾,但都没有正式道歉过。华人社区对表达遗憾的法案在国会通过表示赞许,但是只有通过正式致歉的法案,才能体现1892开始,通过了一系列排华法律的国会对历史责任的担当。
从1892年到1944年,在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实施的50多年中,华人饱受歧视和虐待。他们不能入籍,也不能申请亲属来美。他们只能从事最低等的工作,拿最微薄的报酬。
作为美国华人,我们严正要求国会参众两院对排华法案做出正式道歉,并对排华法案受害者及他们的家属和后代做出赔偿,并每年新拨出一定数量的移民指标专门给华人,以弥补在排华法案实施期间无法移民的华人社区。
美国排华法案简介
排华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是1882起推出的一系列限制华人移民法案的总称。这些法案的背景是 大量的华工在19世纪中叶到加州淘金和修铁路; 1870年代,随着美国内战后经济衰退 ,美国的左派团体,即工会和代表他们的政客,将华工政治化,指责华工挤占就业并压低工资。代表人物是Denis Kearney 和他的工人党 (Workingman’s Party。以及加州民主党州长John Bigler。1882通过的排华法案Act禁止10年内华工来美,否则监禁。已经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不得入籍。法案出台后,华工常被毒打。后来由民主党议员起草并通过的Scott Act (1888)和1892 Geary Act将各种当时独一无二的移民限制扩大到所有华人(不仅是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