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忠谋自传1931-1964》自序——那是一个多么不同的时代!

作者:张忠谋,于1998

这本自传涵盖的时期是自我出生至33岁,恰是我现在年龄的一半。忙于做事的人很少有时间想过去,但在夜阑人静,偶尔回想过去时,我最怀念的倒不是33岁以后事业稍 有成就的时期,而是我的前半生。那是一个多么不同的时代!

18岁以前,我已逃了3次难,住过6个城市(宁波、南京、广州、香港、重庆、上海),换了10个学校。我已经历过枪炮(香港)和轰炸(广州、重庆),穿越过战线(自上海至重庆);我曾有无忧无虑的童年(香港),也尝到了慷慨激昂、抗战时期的中学生生活(重庆更尝到了离家去国,不知归期的悲哀(自香港去美国)。

18岁进美国哈佛大学。在1000多个同学里,我是惟一的中国人。一年中只有美国朋友,只用英文,也如海绵地吸收西洋文化。即使在几十年后的现在看来,这哈佛的一年仍是我一生最难忘、最兴奋的一年。19岁入麻省理工学院,在这最高理工学府里学我的谋生本领。24岁进人半导体业,那时半导体业本身才只有3岁。27岁进人一家正值黄金时代的世界级公司—德州仪器(TI)公司,与积体电路(大陆通译“集成电路,后文通 作“集成电路¨—编者注)发明人基比喝咖啡、谈研究,眼见他发明集成电路。30岁重拎书包,到斯坦福读博士,在大师前充实自己的半导体学术基础。33岁博士学成,抱着满怀希望和期待,回到德仪。

那几十年是一个多么不同的时代!在中国,在美国,在半导体业,都是“大时代”。是我的青春。是半导体业的青春。也是美国成为超级强国后的青春。即使在古老的中国,在抗战几年中,也嗅到了强烈的青春气息。

写传的远因与近因美丽的怀念,并不足以使我提笔写自传。提笔的决定仍有它的远因和近因。远因是少年时代的作家梦。在香港的小学、重庆和上海的中学里,有六七年的幼少年光阴,痴心想以写作为终身工作。作家梦在高中毕业前就被父亲淡淡的一句“会饿肚子的”而打消。高中毕业后到美国求学,以后在美国三十几年,非但极少写中文,甚至连读中文书报的机会都很少。十几年前到台湾,又开始以中文为主语,少年的作家梦只成回忆。有时自己问自己: “我还能写长篇中文吗?” 直到两年多以前。那时,友人虞有澄兄邀我替他的新书《我看英特尔》作序。他说“两千字左右就够了”。但我读了他的原稿后,对他写的那一段英特尔历史颇有所感,便尽一个星期日的时间,信手写了四五千字。这是我几十年来少有的中文“长篇”,写起来似乎还算顺手。

几个月后,虞著出版人高希均教授来找我。高教授认为在我平生经历中,一定有不少有趣的故事,可以用“自传”的方式与读者同享。高教授还说,如果我不愿自己动笔,可以用口述方式,让专业记者代笔。我不大喜欢口述方式,因为我过去看到这类传记,总觉得它们欠缺了一份传主的感情。但如果要我自写,这又是多么大胆而费时的尝试!我有没有这个能力和时间呢?所以我好几个星期没有给高教授答复。追忆是享受,动笔是煎熬。

就在这时候,有一天晚上重翻自己喜爰的海明威文集,翻到他的短篇小说《乞力马扎罗山的雪》。小说主人翁是一个作家,在非洲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得了坏疽,不能行动,望着盖满白雪的山峰等死,以下是他垂死前的缥渺之思:现在,他再也不能写那些故事,那些他储存起来,预备在他能写得更好时要写的故事。也许,至少他没把它们写坏。也许,他永远不能写得更好,这才是一直拖延不写的原因。总之,一切都不知道了。拖延的结果,原来竟是生命末页的无奈和不确定感!

读了这段故事后几天,我就接受高教授的邀请,预备自己动手写自传。答应是答应了,但每次提笔就后悔:答应得太贸然了!对我来说,追忆是一种享受,动笔却是煎熬。许多夜晚和周末,我坐在书桌前,拿着笔,对着一张白纸发呆。多少感情汹涌澎湃,但被阻塞在这支短短狭狭的钢笔里,不能尽情挥洒在白纸上。包括找资料的时间在内,这本自传大约花了几百小时。经过五六十年的时光,那么多次逃难,那么多次搬家,18岁以前的资料非常少了。这是很可惜的事,因为那时期正是我想做作家之时,日记和写作不少。但16岁前的日记已荡然无存,作文只剩下几篇,还亏重庆南开中学居然保留了几十年,在几年前登载在校友回忆录里。现在读起来,那些文字虽然稚气,却唤回了不少回忆。

失去的作文中尤其可惜的,是我自上海跋涉五十几天到重庆后写的一篇旅记,记得当时父母亲还骄傲地传给他们的朋友看。十六七岁在上海时的日记,奇迹地在二十几年前出现在父母亲纽约的家。那一段高中毕业前后,共产党军队节节逼近上海的往事,现在读起来,犹如隔世。18岁后的资料较多,但也不很丰富。最有用的资料还是常断偶续的日记。

下册几年后再说,自传上册还未出版,就有人问下册。说老实话,上册花了我这么多精力时间,现在又正忙着替台积电和世界先进这两家公司打基础,短期内实在没有勇气开始写下册。也许几年以后罢。上册总算写成了。这是一趟情感之旅,前后两年,数百小时的密集工作,多少温馨,多少煎熬,现在总算松口气。今日的心情,与三十几年前的一天相仿佛。那天我通过了斯坦福大学博士考试,松了一大口气,晚上开车30英里到旧金山中国城大吃,吃完后到桥艺社,玩半年以来的第一次桥牌(见第五章)。今天或亦如此?三十多年的时光已掠我而过,今天虽有当年的心情,却已无当年的兴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