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中方向美国提交百名逃犯名单

12月5日,路透社援引一位匿名美国官员的话称,中国政府已经向美国提交了一份超过100人名单,这份名单主要涉及“位于美国境内,并涉嫌贪腐与从事非法经济活动的”中方外逃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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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庞某被押解回国。当日,中国警方在泰国执法部门配合下抓获的四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从泰国曼谷被顺利押解回北京。 “反腐”注定将成为人们盘点2014年时绕不过去的重大主题。这一年,反腐行动在规模、密集程度、深入性以及制度探索方面,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高强态势。全世界都关注到,中国政府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推动从严治党和社会改革。新华社发 (资料图)



这名美国官员表示,这一名单中大多数为中文姓名,但不清楚是否所有人都是中国国籍。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2014年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方代表团由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和中国驻美国使馆派员组成,外交部条法司徐宏司长任第一团长。美方代表团由国务院、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和美驻华使馆的官员组成,美国务院负责禁毒和执法合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布朗菲尔德任第一团长。

据《卫报》报道,布朗菲尔德确认了这一名单的存在,他表示,双方确认了“一个确定数目的人员名单,并同意的将共同探讨出处理其中每一个人的方针”,“在此之上,双方将探讨是否建立一个对这一问题更广泛的解决方案”。

中国外交部网站上的消息称,本次会议上,中美双方讨论了在识别、遣返或起诉逃犯、资产返还、遣返非法移民、禁毒、知识产权和联合打击诈骗等双方共同关注的多个执法领域加强合作的方式。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开幕式致辞中表示,中国在国内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建设,同时希望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执法机构加强合作。

目前,中国和美国并未签署引渡条约,但并不阻碍中美双方共同处理中国潜逃海外的犯罪嫌疑人。上述接受路透社采访的匿名官员表示,这些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移民程序被遣返回中国,或者由中国政府提供充足证据被送上美国的法庭。同时,因为能在中美双方都产生“良性影响”,没收非法财物也是可能的选项之一。

彭博社报道称,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在当天的会议上表示,目前只有“一小部分”官员被美国引渡回中国。他表示,因为美国司法机构对中国法律系统的“偏见”以及中美缺少引渡条约,中国追拿海外犯罪嫌疑人的努力受到阻碍。

“因为中美双方交流的不断增长,我们多次向美方提及是否应该签署引渡协议,但似乎美国并未做好准备,因此我们只能诉诸其他手段”,徐宏称,这些手段包括通过违反移民法规进行强制执法,以及中国政府将在美国起诉犯罪嫌疑人。

作为自十八大以来掀起的反腐风暴的重要举措,中国公安部于今年7月22日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掀起了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强大攻势。就在本周三,中国公安部发布“猎狐2014”的最新战果—42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在60个国家和地区被抓获。特别是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自首通告”所规定的52天内,已有173人投案自首。

据新华社报道,“猎狐行动”主要采取两种海外缉拿方式,一是由所在国警方和中国警方共同实施抓捕,对此,中国公安部成立多支特别行动组,分赴泰国、菲律宾、瓦努阿图等国与当地执法机构共同实施抓捕。第二种方式就是由所在国警方或其他执法部门实施抓捕,然后移交给中国警方,此类最为常见。中国向其他国家提供上述提及的“黑名单”便利用这一方式。根据公开报道,中国向美国提交的百人名单是自澳大利亚和法国后,中国向第三个西方大国提供追缴海外贪腐贪官的“黑名单”。

本月10日,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在北京共同签署《北京反腐败宣言》,宣布建立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并重申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避风港。


“猎狐2014”吹响总攻冲锋号:已抓获逃犯428名

新华网北京12月4日电(记者邹伟、罗沙)代号为“猎狐2014”的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开展135天以来,先后从60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428名。

公安部4日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猎狐2014”大决战视频会,对外通报了这一最新战果。

在已抓获的428人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41名,逃往境外超过10年的32名。共有231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占全部缉捕数的54%;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敦促自首通告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有173名。

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实现追逃新突破

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介绍,行动开展4个多月以来,公安部先后派出60余个缉捕组赴境外展开集中缉捕,并派出10余个工作组赴重点地区进行督导。

在各地,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山东等省市公安机关参战单位行动迅速、全力以赴,专项行动战果突出。其中,湖北成立了5个督导专班进行巡回督导,通过面对面找差距、挖潜力、教办法,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浙江省宁波市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各项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民警办理出国护照提供“绿色通道”,确保了境外追逃工作顺利进行。

“100天抓获188名,120天抓获288名,135天抓获428名。”公安部“猎狐2014”行动办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技引领方法创新、强化国际警务合作,打信息战、合成战、法律战;重点地区重点推进,适时展开集中缉捕,相继抓获多名外逃多年、加入他国国籍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并实现了在非洲、南太平洋、西欧等地追逃工作的新突破。

通告期内表达自首意愿并在年底前回国也可从轻处罚

据介绍,在行动中,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缉捕与劝返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10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围绕在逃人员的亲友和重要关系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千方百计做好规劝,最大限度地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记者了解到,通告规定的12月1日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已过,但目前仍然有部分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想回国投案自首。

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通告规定的截止日期已到,但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通告发布期间,向办案单位、驻外使领馆等有关部门正式表达了投案自首意愿,只是由于办理证照或工作安排问题等原因,没有赶在通告截止最后期限回国,只要在12月31日前回到国内投案自首,依然适用通告,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公安机关敦促有自首意愿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及早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在此期间仍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将其缉捕归案,并依法从严惩处。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

专项行动离结束还有20多天时间。公安部副部长、“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刘金国表示,全国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凌厉的攻势,向外逃经济犯罪人员发起总攻。

“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绝不停止。”刘金国说,“猎狐2014”已成为我国开展国际追逃追赃的显著标志。各级公安机关要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气力,争取最大的战果,坚决堵死经济犯罪人员和腐败分子的后路。

按照部署,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追逃措施,严格按照“一人一档”“一案一策”的要求,做细做实缉捕、劝返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高效追逃;强化执法合作,进一步拓展国际执法合作渠道,充分发挥国际刑警组织和驻外警务联络官作用,全力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并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境外追逃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