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父之一富兰克林的大肚皮与自由的精神

罗四鸰,bostonese.com 专栏作家

本杰明•富兰克林被认为是“清教主义”精神的完美代表,在其那本被纳入美国中学教材、影响了无数代美国人的自传中,他列举了自己的13个美德,其中第一项便是节制。不过,当我第一次看到富兰克林的大肚皮时,一下没控制好,笑出声了。那可不是啤酒肚皮,而是啤酒桶肚皮,这么大的一个啤酒桶肚皮怎么可能长在一个有着节制美德清教徒身上呢。

上图:百元美钞上的富兰克林头像。




让我对富兰克林的大肚皮肃然起敬是在1776年第二次大陆会议召开的时候。代表们终于到了费城之后,整天又是喝酒又是打牌就是不正经开会。那个脾气暴躁、到处惹人厌的约翰•亚当斯着急坏了,因为他的独立议案怎么也没有机会提出来,他一开口便遭到反对,甚至被全体代表一致要求闭嘴。亚当斯只好闭嘴,郁闷地摔门而去。去干啥呢?去找翘了会让人给他画像的富兰克林。富兰克林悠悠说了一句话:得另找人提出独立议案。激进且易怒的亚当斯先是坚决反对,随后却不得不问富兰克林:“你是不是已经找到人了?”不管这段轶事是真是假,但看到怒气冲天的亚当斯顿时蔫了,我就不由笑得花枝乱颤,也正是从此处看到富兰克林身上一个政治家最优秀的品质之一——compromise(妥协),原来那是一个能撑船的宰相之大肚皮。

实际上,富兰克林独立之心并不亚于亚当斯,甚至更甚。此时英国政府方面已经下令逮捕他这个叛徒了。然而,怎么才有可能不受保守派阻扰,提出独立议案让大会讨论呢?很简单,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人。富兰克林找到一个高帅富代表、“弗吉尼亚第一家庭”的理查德•亨利•李(Richard Henry Lee),让他来提出议案。这位李同学一听,啊呀!这么重大的事情,舍我其谁?立即骑马回到弗吉尼亚州要求授权,然后又骑马将新鲜出炉的“李氏决议”带回费城,终于得以在6月7日提出独立议案。其后结果如今全球人都知道,之后不到一个月,十三个殖民地宣布独立。

11年后,在1787年的制宪大会上,富兰克林以及制宪者们的这个“妥协”特点更是显露得一览无遗。这个从五月吵到九月的大会,完全可以说是一个斗争的大会妥协的大会,充满了各种大大小小斗争与妥协。其中最激烈的斗争是大的州如弗吉尼亚州和小的州如康涅狄格州和特拉华州之间,如何才能实现平等呢?即如何确定他们在议会中的席位呢?若是每一个州的席位一样,人口42万的弗吉尼亚州不高兴了;若是按人口比例每四万人一个代表来算,人口只有3.7万的特拉华州不开心了,于是吵呀吵,吵了几个星期,眼看着整个大会就要因这个问题夭折了,一直坐在那里安静地写呀写的宾夕法尼亚州代表富兰克林开口说话了,提议以后开会之前大家一起集体祷告,终于第一次代表们没有吵,全体同意集体祷告这个提议。然后,富兰克林指出这场分裂的会议所在:无非是若按人口比例,小的州担心自由没保障;若是席位平均分配,大的州害怕财富有危险。于是,他强烈要求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就此问题进行商讨。在委员会上,代表们又吵了几天,僵持起来,富兰克林提出一个动议,打破僵局。委员会将动议提交大会通过,终于解决了这个大问题。大会通过的这项动议正是大名鼎鼎的“大妥协”(Great Compromise)。即立法机构由各州席位均等的参议院与按人口比例产生席位众议院组成,也即今天美国的两院制。

接下来,问题又来了。既然按人口比例,那么当时没有投票权的奴隶算吗?要知道当时南方一些州,奴隶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于是又开始吵呀吵,然后妥协:每五位奴隶按三个自由人口算,即另一著名大妥协“五分之三妥协”。接着又一个问题,奴隶是算人还是算商品呢?几个妥协的结果是:进口一位奴隶需缴纳10美金的税直到1808年。之后禁止再买进奴隶。

吵完立法机构,又吵行政机构,如总统应该如何选择产生,是由国会或是州长投票还是由选民直接投票产生呢?最后妥协的结果便是美国特色的选举——选举人团选举。即由各州选民选出选举人,然后所有的选举人都到首都华盛顿去投票。 大问题大吵,小问题就小吵。如参议员的任期多长呢?是终身还是三年呢?最后妥协的结果是六年。众议员是三年还是一年呢?最后妥协下,两年。此外,他们的工资是多少,由哪里支付等等,这样的鸡毛蒜皮的问题无不经过大吵小吵之后才妥协好。而大大小小的争吵与妥协之后,没有一个代表对这么一部宪法表示满意。于是,富兰克林发表了一个著名的演讲《我对这部宪法很满意》。此时,他已经81岁了,身体很差了,差得都无法自己发言,而是让同州另一个代表詹姆斯•威尔逊 (James Wilson)帮他读:“对宪法中的部分条款,我并不完全赞成,但我不能肯定我永远不会赞同,因为许多我过去以为是正确的观点现在发现却是个错误……我如果发现这部宪法接近完美,我将会大感惊奇。我也认为这部宪法将会使我们的敌人大吃一惊。因为我们的敌人正乐于听到我们的国策濒于分裂,以便达到他们扼住我们命运的目的。所以,先生们,我对这部宪法很满意,因为我们没有更好的了,同时也因为我无法确定它不是最好的。”因此,他要求代表们也自我审视下自己的立场,像他一样签名。

于是,第二天9月17日,代表们最后一次聚集在一起准备签名,突然,麻省代表纳撒尼尔•戈勒姆(Nathaniel Gorham)又提出异议:“我们都同意每四万人产生一位众议院的代表,但我认为每三万人产生一名代表更好。”他的提议又导致一场激烈尖刻的辩论。突然,一直沉默的乔治•华盛顿站了起来说话:“现在我必须说,我支持这个提议,它能保证在政府中,这个国家人民的声音更大。”华盛顿在当时以及后来许多年里,其威望几乎如神一样。他开口说话,所有的代表都表示同意,奇迹般没有争吵和妥协。最后,代表签名,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终于通过。




实际上,制宪大会上的妥协精神一直延续在美国宪法中,1791年生效的《人权法案》也可以说是为了让十三州批准宪法,尤其是为了打消反联邦派的疑虑而妥协的一个结果。而今这十条修正案已成为美国宪法中最迷人的部分。为什么一个妥协且失败的会议能制造出这么一部宪法呢?或许,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法官之一比林斯•勒尼德•汉德(Billings Learned Hand)给出几分答案:“自由的精神就是,自我怀疑而不唯我独尊;自由的精神就是,尽力去理解别人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就是,兼顾别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不带偏见;自由的精神要求人们牢记,即使是一只坠地的麻雀,也不能对其视而不见……”

18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去世。生前,他躺着病床上,给一位法国朋友写信说:“我们的新宪法出台了。它应该会永远生效,但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征税是确定无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