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雅然移民法专业律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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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2012年度的H-1B配额于当年6月11日全部用罄, 和过去2年(2010及2011年) H-1B配额一直延续到12月中旬的状况相比, 许多H-1B的申请人(雇主)失掉了申请H-1B的机会。 有鉴于此, 在2013年度H-1B申请拉开帷幕之前, 我们律师楼开始收到大量的有关H-1B申请的咨询电话。为了保障H-1B受益人在寻找H-1B工作时少走弯路,本文就移民局根据其2010年一份备忘录所确定的何种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关系不符合H-1B的申请做出以下归纳总结, 旨在帮助H-1B的受益人在找寻工作过程中避免走弯路。 |
| 三、H-1B受益人服务于终端 产品公司, 而非H-1B申请公司 这种状况大量发生在计算机咨询公司。 虽说移民局对这类H-1B申请的否决率较高, 但如果在准备材料过程中能够通过大量细致的证据证明雇主-雇员关系的真实存在, 案件仍然是可以得到批准的。 举例来说, 合格的证据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人及受益人之间签署的明确规定雇主-雇员关系的雇佣证明信;或申请人及其客户签署的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表明,即使受益人在申请人客户终端产品公司工作, 但申请人仍然对受益人有控制权,等等。 |